为更好利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政策,促进我市中小外经贸企业的发展,现就2011 年度项目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申请时间
为了提高项目计划执行率和满足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需求,2011 年度项目计划申请分为两次:
(一)2011年4月1日至4月30日申请2011年1月至6 月项目计划。
(二)201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申请2011年7月至12 月项目计划。
请申请单位按照支持内容和规定认真做好网上项目计划申请工作,凡申请计划而不实施的将影响下一年度申请。
二、办理资金拨付递交材料的时间
凡项目计划网上公示同意后的项目,按照规定所提供相关材料分季度递交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2011年5月16至6月30日递交第一季度已实施项目资金拨付材料。
2011年5月16至7月31日递交第二季度已实施项目资金拨付材料。
2011年11月16至12月31日递交第三季度已实施项目资金拨付材料。
2011年11月16至2012年2月15日递交第四季度已实施项目资金拨付材料。
请申请单位按时递交材料,逾期不报视为不执行项目,将资金调整使用。
三、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哈尔滨道18号(解放桥青年宫大厦)1208 房间,天津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公室。
咨询服务电话:58366520、58366521、58366522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不办公。
特此通知。
天津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