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1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1]62号)要求,现开始进行2011年度进口贴息申报工作。有关申报方式及要求我委已粘贴在“中国天津商务网”(网址:)“公告公示”栏中,申报时间截止到2011年5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各有关企业要认真核对,确定专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准确地完成上报工作。对于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天津市商务委产业处联系。
联 系 人:阎晓琳 李毅梅
联系电话:58665750 58665737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进口贴息申报指南
附件2: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
附件3:进口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4:2011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说明
附件5:申报填报表格
附件6:进口贴息格式样本
附件7:重点企业名单 (请名单内企业尽快联系商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