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校: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新材料产业,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定于2011年9月在黑龙江省共同举办第一届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为做好博览会筹备举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览会基本情况
(一)时间地点
时间: 2011年9月6日至8日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哈尔滨市红旗大街301号)
(二)博览会规模
本届博览会展览面积约2万平方米,可设置1200个国际标准展位。计划邀请1000家左右国内外知名新材料生产企业、装备制造商、下游用户、科研院校及投资产业服务机构参展。
(三)展馆划分
展区分为国际馆、行业馆、企业(院校)馆和综合馆4个部分,具体展位划分根据招展情况确定。
国际馆:重点招展新材料领域国际知名企业。
行业馆:按照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端金属结构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和前沿新材料等6大类布展(分类说明见附件一)。
企业(院校)馆:重点招展新材料领域相关的中央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
综合馆:重点招展融资担保、招商引资、咨询信贷等新材料产业服务机构。
(四)配套活动
《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发布解读会、院士报告会、新材料产业投资项目推介和经贸交流、新材料技术交流及成果发布、重点行业协会专题活动、地方新材料产业协会交流等。
二、组织机构
(一)组委会
主 任: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苗 圩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 王宪魁
副主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苏 波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徐广国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市长 林 铎
成 员: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小企业司、原材料工业司、装备工业司、消费品工业司、电子信息司、国际合作司、人事教育司、机关服务局等负责同志,国防科工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黑龙江省有关厅局负责同志,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同志等。
(二)秘书处
秘书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与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下设综合协调、宣传推广、招商招展、配套活动等4个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举办博览会是展示我国新材料产业发展水平,促进企业信息沟通,推动行业技术合作,加强地方工作交流,引导新材料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博览会的筹备和举办工作。
(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积极协调和组织好本地区新材料企业、科研机构及高等院校参展、观摩,共同做好博览会筹备招展工作。根据各地工业基础与新材料产业发展现状,我们拟定了各地展位计划数,请各地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尽快落实参展企业。
(二)请各有关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身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行业内宣传动员,积极配合博览会组委会做好有关专题活动的筹备工作。初步考虑,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建材等各主要行业协会在博览会期间各安排一次专题活动。请尚未确定专题活动的协会,积极协调落实。
(三)请各有关中央企业和科研院校积极参展,认真设计参展方案,注重形式和内容创新,以充分体现自身特色和新材料产业成果,展示企业(院校)风采和实力。
本次博览会天津市及滨海新区企业展位费及标准展示费全免,天津市及滨海新区统一组织特装。参展企业有意特装的,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请有意向企业及时下载并填写附件二的报名表,并于8月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至传真66211568。
1.请填写天津市参展企业登记表(见附件二)。
2.新博会组委会将在《新博会会刊》上免费刊登各参展企业信息。请各参展企业准备200字以内包括企业详细联络信息和企业简介的中英文对照文字。
3.请填写参展单位楣板中、英文(如有需要也可填写俄文)名称(见附件二)。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莉琴
电 话:66211566-213 66211567 25202317
传 真:66211568
手 机:13920441501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一:材料分类说明
附件二:天津市参展企业登记表及参展单位楣板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