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相关企业:
2011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申报第二次报送工作于10月1日-10月31日开网,为期一个月,请各企业抓紧申报:
一、 申报条件:
凡在天津市依法注册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在4500万美元以下,近三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的企业,可享受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
二、 项目计划申报网上受理时间:
2011年10月1日-2011年10月31日。
三、 主要支持内容:
境外展览会、境外市场考察、企业管理体系及产品认证、境外商标注册、电子商务、境外并购、境外专利申请、境外投(议)标项目等。
咨询电话
市中小办:58366520、58665931
开发区贸发局:25201730 任嵘
开发区贸易发展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